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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4:40:26  浏览:865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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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试行)》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总政组织部青年处,武警部队政治部组织处,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团委组织部,各团校:

  根据《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部署,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岗位培训的基础配套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试行)》印发你们,供各地在逐步实施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中试行。

  开展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是团干部培训工作的一项改革,对于提高团干部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团的各项工作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地从今年起应进一步扩大团干部基础岗位培训试点,对团支部(总支)书记实施培训的,应按岗位培训的要求执行。作为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的基础配套工作,团中央组织部还相应制定了《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教育大纲》,编写了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读本《共青团支部工作概要》。各地可根据《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论证会纪要》(全国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89)团干教字第01号发)精神,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订开展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的具体方案,积极推行,稳步实施,不断探索总结经验,使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工作在实践中日臻完善。

 

团干部基础级(团支部书记)
岗位规范(试行)

  团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是:向支部团员大会并向党的同级组织和团的上一级组织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党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

  一、基础知识要求

  1.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青年工作的基础知识。

  2.掌握团章;熟悉本行业团的工作的有关政策、条例、规则。

  二、团务知识要求

  1.掌握团的支部组织的设置原则、方式和工作制度。

  2.掌握团的基层组织民主选举的规则和程序。

  3.掌握团员发展的方针、程序和方法。

  4.掌握团员证制度、团籍管理和团员奖励、处分的规定。

  5.掌握团的组织生活的原则、特点和方法。

  6.掌握团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原则和规定。

  三、活动知识要求

  掌握团支部活动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方法和本行业团的活动特点、规律。

  四、能力要求

  1.具备把握支部工作的理解判断能力。

  2.具备领导支部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

  3.具备开展支部活动的操作示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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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 财政部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财[2009]32号


  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财政厅(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财务局:
2009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2005年、2006年和2007年、2008年启动的项目县基础上,将未实施项目的农业县(市、区、旗、场)全部纳入到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范围。通过对未实施项目县(场)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确定了新增项目县(场)条件,并综合考虑以设区的市(盟、州)为单位合并申报组织实施的可行性,采用因素法测算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补贴资金额度,制定了《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请按照《指导意见》和本区域项目县及资金分配额度(见附件2),确定本地区项目县资金分配的原则和方法、补贴标准、目标任务、补贴内容、组织方式、保障措施,提出本年度新增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县(单位)名单及资金指标分配意见,组织制定各项目县《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填写《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式样)》(附件3)。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会同财政(务)部门于4月24日前,将项目县(单位)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方案和新增项目县(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报送农业部和财政部审核备案。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文档(邮件地址:cetushifei@agri.gov.cn)。黑龙江、广东农垦总局通过农业部农垦局报送。有省级农场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由所在省区农垦主管部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编写实施方案,统一由省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申报。

联系电话:010-59191834(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524(农业部财务司)
010-68551431(财政部农业司)

邮寄地址:100125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100820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南三巷3号 财政部农业司。

附件:1. 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 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和资金分配额度表(不发地方);
3. 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式样)。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CWS/200904/P020090430614605885888.ceb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
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根据四年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实际需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农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技术覆盖率、到位率为目标,按照“测、配、产、供、施”技术路线,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加强培训指导,推进企业参与,创新推广机制等措施,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着力提升亿万农民科学施肥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09年,主要农业县(市、区、旗、场)全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具体是:巩固建设2005年、2006年项目县(场)600个,续建 2007年、2008年项目县(场)1261个。同时,将未实施项目的农业县(市、区、旗、场)全部纳入到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范围,免费为1.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0亿亩以上,项目区配方施肥建议卡和施肥技术指导入户率达到90%以上,亩节本增效30元以上。
2005年、2006年启动的项目县(场)目标任务是: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覆盖县域所有耕地,施用配方肥面积达到推广面积50%以上;在粮食作物全面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基础上,基本覆盖到当地主要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为高产创建示范户、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全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2005年启动实施的项目县完成耕地地力调查验收工作;2006年启动实施的项目县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任务。
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场)目标任务是: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覆盖县域所有耕地,施用配方肥面积达到推广面积40%以上;在粮食作物全面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基础上,逐步应用到主要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为高产创建示范户、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全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不断验证并更新施肥指标体系,验证优化肥料配方;完成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和县域耕地资源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2008年启动的项目县(场)目标任务是:农作物种植面积大于60万亩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施用配方肥面积15万亩以上;农作物种植面积不足60万亩的,应全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施用配方肥面积达到推广面积20%以上。做好土壤肥力定位监测和测土配方施肥肥效监测,验证优化肥料配方,建立县域施肥指标体系,开发县域施肥决策专家系统;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做好资料收集和图件数字化等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前期准备;为高产创建示范户、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全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服务。
2009年新建项目县(场、单位)目标任务是: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15万亩以上;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工作任务,做好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设计、企业参与、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和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规范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有效管理野外调查、测试分析和田间试验示范等数据;研发配方并印制施肥建议卡,为农民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三、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巩固项目县(场)。完成上年度项目合同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规范,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健全,技术队伍稳定。
(二)续建项目县(场)。完成上年度项目合同任务,并通过省级阶段性验收。其中,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必须完成采土测土任务;2008年启动的项目县完成化验室仪器设备装备,并运行正常。
(三)新建项目县(场、单位)。目前尚未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耕地面积在15万亩以上;耕地面积小于15万亩的县(市、区、旗)以市(盟、州)为单位合并申报并组织实施,但涉及县的耕地面积总和必须达到10万亩以上。市辖区原则上合并申报,若耕地面积较大、以种植业为主的区可以单独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土样化验设施、专业人员队伍、工作积极性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
四、确定项目县补贴资金的原则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增项目县补贴资金分配额度,按照新增项目条件,对照尚未实施项目县基本情况,综合考虑以设区的市(盟、州)为单位合并申报的可行性,并采用因素法,根据新增项目单位的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使用量等因素测算确定。
中央直属垦区新增项目单位补贴资金分配额度测算方法同上,省属农垦按属地管理,原则上以一个中心农场涵盖周边农场的方式申报,项目资金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额度中。
新增、续建、巩固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各自单列,相互之间不得调动。巩固项目县和新建项目县补贴资金适当向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种植面积大的省(区、市)和县(场)倾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中央直属垦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务)部门按照因素分配法,在60万元至80万元之间确定新建项目单位补贴资金额度,按30万元至40万元之间确定2005年、2006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额度。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40万元,2008年启动的项目县每县补贴资金50万元。申报的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分配的补贴资金总额。
四、资金补贴环节
2009年新增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制定、仪器设备、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和组织管理等环节补贴。其中用于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30万元。
2007年和2008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制定、施肥指导、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和组织管理等环节补贴。其中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购置等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005年和2006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施肥指导服务、田间示范、田间试验、土样采集与分析、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情况监测等补贴。
同时,安排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重灾区补贴资金510万元。主要用于恢复重建化验室、档案库、肥效试验、示范田等。
五、技术路线及工作要点
(一)新建和续建项目县(场)。主要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环节开展十一项工作。
1.野外调查。在整理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采集土样的同时,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区取样地块农户施肥情况和土壤立地条件调查,掌握项目区基本农田土壤立地条件与施肥管理水平。
2.采样测试。新建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区域内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土样采集点并采集土样,根据需要采集植株样和水样。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化验,为制定配方和田间试验提供基础数据。续建项目县按照推广面积,在上年取样的基础上,同比增加土样采集点密度。各项目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对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调查。
3.田间试验。新建项目县要在1—2种主要作物上安排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同一作物布置10个以上试验点,试验点按高、中、低肥力水平均匀分布。通过田间小区试验和校正试验,摸清土壤养分校正系数、土壤供肥量、农作物需肥规律和肥料利用率等基本参数,对比测土配方施肥的效果,验证和优化肥料配方,建立不同施肥分区主要作物的氮磷钾肥料效应模型,验证中、微量元素肥料效果,确定作物合理施肥品种和数量,基肥、追肥分配比例,最佳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为配方设计、施肥建议卡制定和施肥指导提供依据。续建项目县要根据各地实际,适当安排有关田间试验,校正施肥指标体系和施肥配方。
4.配方设计。组织有关专家,汇总分析土壤测试和田间试验数据结果,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作物品种、产量水平、耕作制度等差异,合理划分施肥类型区。审核测土配方施肥参数,建立施肥模型,分区域、分作物制定肥料配方和施肥建议卡。
5.配肥加工。依据配方,以单质、复混肥料为原料,生产或配制配方肥。农民按照施肥建议卡所需肥料品种,选用肥料,科学施用;招标认定肥料企业按配方加工生产配方肥,建立肥料营销网络和销售台帐,向农民供应配方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探索配方肥供应有效模式,扩大配方肥施用面积。
6.示范推广。各项目县针对项目区农户地块养分和作物种植状况,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按季节发布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组织项目区各乡(镇)农技人员和村委会逐户发放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展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效果,带动并引导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7.宣传培训。采取广播、电视、报刊、明白纸、现场会、讲师团等形式,加强对农技人员、肥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培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宣传到村、培训到户、指导到田,普及科学施肥知识,使广大农民逐步掌握合理施肥量、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
8.数据库建设。以野外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田间试验和分析化验数据为基础,收集整理历年土壤肥料田间试验和土壤监测数据资料,按照规范化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字典要求,运用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
9.耕地地力评价。充分利用外业调查和分析化验等数据,结合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成果资料,并按照各项目县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开展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完成相应项目任务。
10.效果评价。通过项目区施肥效益动态监测和农民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实际效果,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跟踪调查了解农民施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肥料需求和使用信息。
11.技术研发。重点开展田间试验、土壤养分测试、肥料配方、数据处理、专家咨询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工作,不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平。
(二)巩固项目县(场)。工作重点是:强化技术推广,深化测土服务,建立和完善科学施肥指标体系,探索构建测土配方施肥长效机制。
1.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探索新的推广机制,改进工作方式,着力提高技术到位率,让更多的农民群众认识并自觉接受测土配方施肥。一是将复杂的技术理论简单化、傻瓜化,简化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内容,用通俗易懂语言,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培训,寓教于乐,提高学习兴趣。二是与新型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等已有项目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是建立专家技术人员包村包户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四是采取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家庭课堂等形式,让农民参与进来、互动起来,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交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示范效果。五是在做好技术专家常年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在春耕、夏收夏播、秋冬种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组织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备肥备耕、水肥管理等技术指导服务。
2.加强示范带动。与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固定的示范平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百千万”示范工程,分层次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片、方),做到村有百亩示范方、乡(镇)有千亩示范片、县有万亩示范区。每县重点建设10个百亩示范方、5个千亩示范片、2个万亩示范区。在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户进行现场观摩、讲解、培训,让农民看到测土配方施肥的真正效果,引导广大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以高产创建示范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服务,培植技术示范推广队伍。每个项目县(场)重点培植100个种粮大户、50个科技示范户和10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加强取土测试。一是个性化测土服务。在高产创建、优势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以地块为单元进行测土,实行精确施肥指导服务。为高产创建示范户、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测土服务,建立农户测土档案,跟踪土壤养分变化情况。每县每年为300个农户开展个性化测土服务。二是县域周期性测土。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点,每三年对县域耕地进行一遍土壤采集与测试,摸清土壤供肥性能和养分变化规律,建立并更新土壤养分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县域施肥分区。每县每年平均采集分析耕层土样600个。
4.加强化验室维护。注重化验室质量控制,积极申请化验室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逐步改善化验室装备条件,保证化验室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注重化验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测试效率和测试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测土服务需求。
5.加强田间试验。重点开展肥料配比、肥料运筹、施肥方法和效果验证试验。通过肥料配比试验,确定不同作物主推品种不同目标产量下氮磷钾配比、大量元素与中微量元素配比,以及有机无机配比;通过肥料运筹试验,合理确定不同轮作制度下的肥料分配、不同作物基追肥比例与最佳施用时期;通过条施、穴施、撒施和旋施等方法试验,确定不同肥料品种适宜的施用方式;通过效果验证试验,不断调整施肥参数,优化施肥结构与运筹比例。每县每年安排以上内容的田间试验点10个以上。通过田间试验,摸清不同区域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不同产量下的需肥规律和施肥参数,逐步扩大棉花、油料、蔬菜、果树等经济和园艺作物试验,分区域、分作物、分品种逐步构建完善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同时构建施肥专家咨询系统,为宏观控制施肥结构与微观指导施肥提供科学依据。
6.加强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发布。建立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发布制度,每年春耕和秋冬种备肥用肥高峰到来之前,项目县按季节及时制定发布县域施肥指导方案和农户施肥建议卡,指导农民科学购肥用肥,按方施肥。
7.加强应用效果调查。通过典型农户施肥调查,进一步验证配方肥使用效果,不断调整施肥配方,改进施肥方法,及时掌握施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农民纠正不合理的施肥习惯。每县每年对100个农户进行施肥情况调查。
8.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维护。对外业调查、农户施肥状况调查、化验室测试分析、田间试验示范和动态监测等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为逐步建立国家、省、县数据管理系统和耕地质量动态变化预测预警体系提供基础支撑。
六、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
农业部、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国家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规划、工作重点及各地的需求状况,制定并下达《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确定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范围、补贴资金额度、项目实施任务及项目实施要求等,并负责对各地上报实施方案的审核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务)部门,根据本方案组织编制本辖区《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行政区划和耕地面积确定各自新建项目单位,联合上报申请补贴资金,并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制定配方肥加工企业招投标办法和仪器设备采购方案。中央直属垦区通过农业部农垦局上报。
项目县(场、单位)农业部门会同财政(务)部门,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对配方肥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
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省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技术方法、配方制定、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数据库建立、耕地地力评价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2.省、设区的市(州、盟)两级土肥技术推广部门在负责指导项目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优势,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对技术力量薄弱的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以尽快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专家咨询系统、空间数据库。同时做好肥料配方审核和耕地地力评价指导工作。
3.项目县(场、单位)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新建项目县和续建项目县包括采集分析土壤样品、开展田间试验、调查施肥情况、制定配方施肥建议卡、示范推广、宣传培训、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构建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评价耕地地力等。巩固项目县包括施肥指导服务、田间示范、田间试验、土样采集与分析、土壤养分和农户施肥情况监测等。同时,为配方肥生产企业提供肥料配方,探索配方肥生产供应的新机制,扩大配方肥的应用规模。
4.配方肥生产经营企业负责配方肥加工与供应,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记录购货人姓名、购肥品种、购货数量等信息,抄送项目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
5.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区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配方肥定点销售地点,落实推广面积,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
6.项目区各村民委员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按规划和要求组织农户配合采集土壤样品,按要求填报基本情况统计表,负责将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发放到项目区农户。
(三)监督管理
1.加强合同管理。省、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逐级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目标任务、技术指标、质量标准、资金管理以及奖惩方法等。
2.加强督查验收。各级农业和财政(务)部门要加强对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县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按照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及时进行阶段性验收。
3.加强资金管理。各项目县(场、单位)要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专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加强配方肥质量监督。各级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配肥企业和肥料市场的监管,确保配方肥质量和价格稳定,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趁机哄抬肥料价格的行为。



关于发布《眼科A型超声测量仪》等41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眼科A型超声测量仪》等41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5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YY0107-2005《眼科A型超声测量仪》等41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该行业标准的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如下: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
  1.YY0107-2005《眼科A型超声测量仪》(代替YY0107-1993)
  2.YY0117.1-2005《外科植入物--骨关节假体锻、铸件Ti6Al4V钛合金锻件》(代替YY0117.1-1993)
  3.YY0117.2-2005《外科植入物--骨关节假体锻、铸件ZTi6Al4V钛合金铸件》(代替YY0117.2-1993)
  4.YY0117.3-2005《外科植入物--骨关节假体锻、铸件钴铬钼合金铸件》(代替YY0117.3-1993)
  5.YY0118-2005《髋关节假体》(代替YY0118-1993)
  6.YY0310-2005《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代替YY0310-1998)
  7.YY0326.3-2005《一次性使用离心式血浆分离器第3部分:血浆袋》
  8.YY0497-2005《一次性使用无菌胰岛素注射器》
  9.YY0502-2005《膝关节假体》
  10.YY0574.1-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1部分:视觉报警信号》
  11.YY0574.2-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2部分:听觉报警信号》
  12.YY0574.3-2005《麻醉和呼吸护理报警信号第3部分:报警应用指南》
  13.YY0579-2005《角膜曲率计》
  14.YY0580-2005《心血管植入物及人工器官—心肺转流系统—动脉管路血液过滤器》
  15.YY0581-2005《输液用肝素帽》
  16.YY0583-2005《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水封式》
  17.YY0584-2005《一次性使用离心杯式血液成分分离器》
  18.YY0585.1-2005《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1部分:液路》
  19.YY0585.2-2005《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2部分:附件》
  20.YY0585.3-2005《压力输液设备用一次性使用液路及附件第3部分:过滤器》
  21.YY0587-2005《一次性使用无菌牙科注射针》
  22.YY0591-2005《骨接合植入物金属带锁髓内钉》
  23.YY0592-2005《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系统》
  24.YY0593-2005《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25.YY1007-2005《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代替YY91007-1999)
  26.YY1122-2005《咬骨钳(剪)通用技术条件》(代替YY91122-1999,YY91134-1999)
  27.YY1137-2005《骨锯通用技术条件》(代替YY91137-1999)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
  1.YY/T0014-2005《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代替YY0014-1990)
  2.YY/T0111-2005《超声多普勒换能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代替YY/T0111-1993)
  3.YY/T0163-2005《医用超声测量水听器特性和校准》(代替YY/T0163-1994)
  4.YY/T0196-2005《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代替YY/T0196-94)
  5.YY/T0575-2005《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6.YY/T0576-2005《哥伦比亚血琼脂基础培养基》
  7.YY/T0577-2005《营养琼脂培养基》
  8.YY/T0578-2005《沙门.志贺菌属琼脂培养基》
  9.YY/T0582.1-2005《输液瓶悬挂装置第1部分:一次性使用悬挂装置》
  10.YY/T0582.2-2005《输液瓶悬挂装置第2部分:多用悬挂装置》
  11.YY/T0586-2005《医用高分子制品X射线不透性试验方法》
  12.YY/T0588-2005《流式细胞仪》
  13.YY/T0589-2005《电解质分析仪》
  14.YY/T0590.1-2005《医用电气设备数字X射线成像装置特性第1部分:量子探测效率的测定》

  以上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